从那之后,我再买它们时都会买蕾丝的。
回忆停止,我脸红着一把夺到自己手里,你拿它干什么,变态。
程明耀也回忆起那时的场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道:
那确实没你变态。
我又想到自己当时为了引诱他,自己轻笑了一声说:你想看我想穿你的吗?
顿时舌头就像被猫叼走了一样。
一直找到晚上八点多,还没找到,养宠物的那个业主也没有通过物业联系我。
程明耀准备回队里报道,走之前安抚我说:
我们刚才已经仔细搜查多五遍还没找到,应该是不在你家里了,你可以安心了。
我走了。
不行,我拽住他的胳膊,它一天没有被找到,我就安不下心来。
说完,我意识到自己抓着程明耀的胳膊,原本想松手,却被那细腻的触感所吸引,甚至还想顺着肌肉的线条往上摸。
程明耀大学时期很喜欢打篮球,加上人又帅又有肌肉,每次他打篮球时都会有很多女生在一旁围观,除了图他的美貌外,也有不少女生图他健壮的肉体。
而我是即图他的美貌,也图他的肉体。
我的手逐渐不规矩起来,问他:
今晚可以不回去吗?
程明耀按住我的手,俯下身来在我耳边说道:
姜京墨,你男朋友知道你邀约别的男人在家里过夜吗?
我挣开他的手,退后两步看着他,然后说道:
你要是不愿意的话,让我今天白天指的那个男生过来也行。
程明耀听完我的话,压着怒气冷声说:
姜京墨,他才刚满二十岁。
听完我气极反笑道:
呵,怎么,20岁不也是成年了,再说了,你20岁的时候我们不也是...
看到程明耀明晦难辨的眼神,我突然泄了气,嘟嘴说道:
不愿意就算了。
程明耀叹了口气,打了个电话说留下来。
挂断电话后他走向阳台,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根烟,点燃后夹在手指里。
他靠着阳台看着外面的风景,昏暗的灯光勾勒出他的线条。
我在客厅里看着他的背影,觉得现在的他和学生时期的他差别挺大的。
当初的程明耀是天之骄子,永远的轻狂慵懒,永远的不可一世。
现在的程明耀收起了他的轻狂和不可一世,变得端正可靠,却依然可见年轻时的风采。
可悲的是不管是曾经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牢牢地吸引着我。
真是的,姜京墨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程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