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二十岁。
依稀记得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密集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窗户玻璃上,空气阴冷、潮湿。
我脱下小外套,慢慢走向他……
抱住他。
而他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男生白衬衫下的腰肢,原来这样薄,这样窄瘦。
和我不一样,他的体温很高。
我羞耻地浑身都在颤抖,心里想的是,如果他拒绝,我可能死的心都有了。
我仰起头卖力朝他笑,可是眼泪糊湿了视线。
我那时候多怕从他嘴里听到,诸如不要脸,犯贱,恶心之类的话。
到底还是个小女生,有无脑的勇气,却没有承担后果的能力。
他冷冷望着我。
仿佛下一刻就会推开我。
我哆嗦着手解他扣子,腿抖地几乎支撑不住。
「你做什么?」他问。
我嗫喏着说不出话。
他低头吻下来,混杂着眼泪的苦涩滋味,「连勾引都不会,笨。」
我嗅到了淡淡的酒味。
他女朋友移情别恋,心情不好。
我趁虚而入,从此他有了一块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一片漆黑里,我望着天花板上隐约的吊灯轮廓。
可能人之将死,心态反而平和起来。
曾经荒废青春奋力追逐的人,曾经为之撕心裂肺的感情,现在看来,都不如我能见到明天早上的太阳重要。
第二天醒来,窗外的晨曦洒落在我脸上,让我生出了些许迷茫。
医生说可能是肿瘤压迫了视觉神经,我现在看东西总要过一会儿才能对焦。
陆时予靠在床头读财经杂志。
以往周末我们一起赖床,我都会和八爪鱼一样缠着他,手脚必然有一样在他身上。
这是身体无意识中做出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