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
「你干什么呢?」他回头问我,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踩影子啊,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
轻舔了下下唇,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
「我不会跑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