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我被盛映洲扔在了马路边,冻得发抖。有点后悔,应该等到地方了再说的。
这个点街上也没什么人了,估摸着是醉意上头,我也不想打车,脱下了我七公分的高跟鞋,赤脚碰着地面的一瞬间我就被冷得一个激灵,随之而来的就是从未有过的清醒和畅快。
我一路蹦蹦跳跳,我知道盛映洲的车子跟在后头,也知道他在等我低头。
想我人生短短二十四年,似乎就是用无数次的低头退步拼凑出来的,多窝囊啊!
我就这样硬生生地走了两个小时,走到两只脚都没了知觉,到了楼下,我把鞋子扔了,回过头朝着那辆车摆了摆手,算作告别了。
回到家,我颤颤巍巍地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泡了碗面,走到窗边看见了盛映洲的车还在楼下,他靠在车边抽烟,地上都是烟头,似是感应到了,他抬头对上了我的视线。
那一瞬间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他的情绪我捉摸不透,但就是惹得我很不爽,拉上了窗帘,不再想他。
午夜十二点,我关掉了家里的所有灯,点了外卖,是一个八寸的黑森林蛋糕,然后坐在地上给我自己点上了二十四根蜡烛。
我其实并不是个很有仪式感的人,好几年的生日都是后知后觉。盛映洲也是这样一个人,说起来跟了他那么久,我们之间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有意义的日子,但是今年有必要隆重些,毕竟谁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个生日呢?
许愿的时候我双手合十,脑子空空的,我不知道癌症于我而言是惩罚还是奖励,我快要死了,当我头一次出现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满心满眼都是快要解脱的轻松。
真正收拾起来才意识到我的东西多得要命,这房子原本是我长大的地方,后来被查封,法拍前被盛映洲买了下来,我也就一直住在这,很多东西我用不上了,但既然要走了,也不想留在这里,干脆就全扔了。
陆陆续续地整理了两天,东西才差不多清完了,能扔的都扔了,不能扔的也扔了。生命有限,我不愿意在这些零碎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最后只收拾出了两个行李箱,走的时候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