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个字,刺的我眼睛生疼。
被遗忘的痛苦卷土重来,重新缠上了我。
第二天,我去递了辞职报告。
人事接了通电话,让我把报告拿到总经理办公室。
他的状态和以往的任何时候一样寻常,仿佛他从没对我说过那句话。
他说,「坐。」
我说,「我要辞职。」
他抬眼看我。
「劳动法规定了,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 30 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他很平静,「沅沅,你走不了。」
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
他注视我的眼底里藏着那样深的轻蔑。
发觉我是宁熠的员工后。
宁涵开始公然在公司里,大庭广众下捉弄我。
她坐在我不远处的椅子上,翘着腿,用那种打量的目光和同事内涵我的外表、发型、穿着。
她的音量不高不低,刚刚好让我听到。
她的每一句调侃,都会引起一阵笑声。
她在我花费两周才做好的策划案上泼咖啡,然后挑一挑眉,轻描淡写地说对不起喽,没拿稳。
一沓纸张浸泡了褐色液体,一滴滴往下淌。
我的手,和我的嘴唇在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