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