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幼稚地在宋致远的车上放了一对印有我俩头像的玩偶摆件宣誓主权,并且告诉自己,只要他不再继续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追究。
但有些事,不是刻意忽略就能当做没发生的。
不久后,我在副驾驶座上捡到了一张 711 的购物小票,东西不多,却足够引人注目。
一块红丝绒的小蛋糕。
宋致远并没有吃甜食的习惯,也不喜欢要小票,所以答案很明显——
玩偶摆件是我故意放给那个女人看的,而这张小票,则是那个女人故意放给我看的。
其实孙芊并不是第一个出现在宋致远身边的女人。
毕业之后,我们来到陌生的城市,在这里白手起家。
起初,他做投行的收入不高,我就一个人打几份工,勉强维持收支。
我们还蜗居在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时,就有人察觉到了宋致远的魅力。
一个学妹趁着夜晚给宋致远打电话,让他到淮阳路的酒吧去接自己,结果宋致远转手就把电话给了我。
他故意抬高声音说:「这事我做不了主,你得先问我老婆。」
那时他笑得很贱,眼里却充满了对这段感情的笃定,那种眼神让我渐渐变得有恃无恐,在漫长的岁月里再不吝啬对他的信任。
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对话也原来越简单。
每天的标配就是:
「最近忙吗?」
「还行。」
「多注意身体。」
「嗯,知道了。」
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站在家门外,声嘶力竭地质问宋致远为什么不要我了。
他面目悲戚,语调颤抖,说出口的话却冷漠无情:「因为我不爱你了啊。」
直白又伤人。
我满头冷汗,惊得醒了过来。
宋致远还睡着,下意识地帮我盖了盖被子,又翻回去背对着我。
无枝可依的感觉席卷了四肢百骸,我急不可耐地抓住了唯一的稻草。
「如果你不爱我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不会纠缠的,不要骗我好吗?」
贴着他的脊背,我感到一阵僵硬。
宋致远翻过身来,将我圈进怀里,声音里满是疲倦。
「想什么呢,快睡吧。」
我「嗯」了一声,睁眼到天亮。
我把小票递到宋致远面前。
他明显一愣,夹菜的手在空中顿了一下,才把一块肉夹到我的碗里:「帮客户买的,乙方就是这样,客户提什么要求都要答应。」
宋致远很聪明,知道局部的真相也是谎言的一部分,所以说的话三分真七分假。
尽管他用「客户」去指代,但我知道那些东西是给谁的。
我「哦」了一声,盯着碗里的牛肉没说话。
宋致远突然意识到什么,反应过来后飞速夹走了我碗里的肉:「忘了你不吃这个。」
忘了我不吃牛肉,却记得别人喜欢吃蛋糕吗?
我的沉默让难得的晚饭味同嚼蜡,宋致远的脸色有些难看,没吃几口就回书房了。
我盯着他的背影,难过地说不出话。
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死了,又或者,早就死了。
我的母亲早逝,父亲再婚后有了个妹妹,和我并不亲密,宋致远是我在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了。
我舍不得他,真舍不得。
白天,宋致远照样去公司。
晚上回家,继续和我扮演一对相敬如宾的老夫妻。
我却常常趁他去洗澡时候翻看他的手机和公文包,哪怕我告诉自己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但还是忍不住去做。
他一向谨慎,我翻不到什么,自然更加焦虑。
我开始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好?是不是我太多疑了?
这种情绪在撞见宋致远和孙芊一起走出公司时达到了顶峰。
我心血来潮,到公司给宋致远送下午茶,他俩正在送客户出门。
孙芊穿着一尘不染的职业装,妆容精致又干练,面对几位互联网大佬都能侃侃而谈。
明明不是让人很惊艳的长相,但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自信,却让与社会脱节了五年的我自惭形秽。
我上一次这样闪闪发光是什么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