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偶尔能闻到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水味,以及酒店里掺了香精的廉价洗发水味。
在他眼里,我一直是个笨蛋吧。
高中的时候,我就喜欢追在他屁股后面问问题。
有时候是真不会,有时候单纯是为了和他待一会儿。
那时候他总会板着脸,拿起桌上的铅笔敲在我头上:「这题不是刚教过你,你猪脑子吗?」
他喜欢用我送他的那支笔敲我的头,还美其名曰「草船借箭」,最后毕业时,笔帽上的小花都被敲掉了一瓣。
我却总是笑嘻嘻地奉承:「又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聪明。」
就连后来表白时,他也是这么说的:「唐笑,你这么笨,除了我还有谁要你呀?」
我想我的确不聪明,看不懂他笔下成堆的公式和算法,不明白一堆字母放在一起,怎么就得出了一个数字。
可这些,不该成为我被欺骗的理由。
我幼稚地在宋致远的车上放了一对印有我俩头像的玩偶摆件宣誓主权,并且告诉自己,只要他不再继续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追究。
但有些事,不是刻意忽略就能当做没发生的。
不久后,我在副驾驶座上捡到了一张 711 的购物小票,东西不多,却足够引人注目。
一块红丝绒的小蛋糕。
宋致远并没有吃甜食的习惯,也不喜欢要小票,所以答案很明显——
玩偶摆件是我故意放给那个女人看的,而这张小票,则是那个女人故意放给我看的。
其实孙芊并不是第一个出现在宋致远身边的女人。
毕业之后,我们来到陌生的城市,在这里白手起家。
起初,他做投行的收入不高,我就一个人打几份工,勉强维持收支。
我们还蜗居在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时,就有人察觉到了宋致远的魅力。
一个学妹趁着夜晚给宋致远打电话,让他到淮阳路的酒吧去接自己,结果宋致远转手就把电话给了我。
他故意抬高声音说:「这事我做不了主,你得先问我老婆。」
那时他笑得很贱,眼里却充满了对这段感情的笃定,那种眼神让我渐渐变得有恃无恐,在漫长的岁月里再不吝啬对他的信任。
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对话也原来越简单。
每天的标配就是:
「最近忙吗?」
「还行。」
「多注意身体。」
「嗯,知道了。」
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
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站在家门外,声嘶力竭地质问宋致远为什么不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