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
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
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
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
说真的,案子办到这里,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
这个结局里,没有赢家。
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
所以他们提出,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
老徐表示无所谓,人就在这里,只要不违规,随便问。
这一次,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就没有陪着他们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
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叶青娥说了什么,在那个时间段,我们都不知情。
而等我们知情之后,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错,这还不是结局。
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
伤害刘恩恩的人,还有两个仍然活着。
叶青娥住进了隔壁的看守所,等待案件审理判决生效后,才会得到进一步的转移。
这个过程,也许会持续好几个月,且不能有任何探视。
这意味着其丈夫刘志雄也无法见到她。
说到刘志雄,还有个很奇怪的地方。
在叶青娥被捕后,我们通知过他,但他却表示,他要照顾女儿。
妻子在好几个月之前抛弃了他们,所以无论她做了什么事,他都不想再知道,也不会再理会。
此后,他也真的没有来过派出所,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过。
徐文华的监护人——
之所以说监护人,因为徐文华没有父母。
只有爷爷奶奶,两个老人,他们倒是来闹了好几次,因为他们也知道了:
杀死他们宝贝孙子的凶手,正是刘恩恩的母亲。
他们更知道了:这个母亲成了疯子,而疯子杀人是不会判刑的。
于是,他们也疯了一般来到派出所,大哭大闹,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杀人犯枪毙。
对于老人,我们甚至连驱赶都做不了,更别说劝了。
同时,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回想过,当徐文华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不需要接受实刑时,他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他们开开心心地搬走了。
挪个窝,展开了全新的生活。
可以说,叶青娥这个计划,真是杀人诛心了。
只是我始终不明白,到底是谁把这消息给走漏出去的,因为我们暂时还没发任何关于案件的公告。
与此同时,叶青娥的律师都到位了。
速度之快,让我都开始怀疑,叶青娥的精神病是装出来的。
这个律师非常专业,不仅马上办好手续与叶青娥见面,甚至已经着手开始辩护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