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沈红红。」
「性别。」
「……女。」
我和周目站在一旁看飒爽的警察姐姐审问着沈红红:
「为什么砸别人车?」
「我……」
沈红红「我……」了半天也没吐出第二个字,警察姐姐扬手一挥道:
「带回警局。」
我和周目作为当事人也跟着一起上了车。
到了警局,我可怜的手机发挥了它最后的贡献,向所有人完整地播放了一遍从沈红红砸车到她说「我当你女朋友,给你做饭还债好不好?」的所有画面。
沈红红听着里面传出来的声音脸青一阵红一阵好不精彩。
四五个小时后,在沈红红面前摆出了两条选择:
一条是赔钱;一条是承担法律责任。
沈红红微红着眼眶,不住地看向周目,带着些许哭腔道:
「我没那么多钱……」
我非常不解,明明车是我的,手机也是我的,她为什么一直看周目?
而且,我看着她手边的爱马仕铂金包说道:
「你这包就值不少钱,多卖几个不就够赔了吗?」
沈红红的声音细若蚊蚋,低下头道:
「这包是租……借的。」
看着包上由于和我的车碰撞而被擦破的表面,我心里暗想:
「嗯,她又要多赔一个包了。」
「那你就是选择承担刑事责任?」
周目在我旁边不耐烦地开口。
沈红红眼泪直直地掉落下来,说道:
「我赔……给我点时间……」
我点了点头,将事情交接给助理,起身离开。
和周目走到警察局外,被晚风吹过的我打了一个颤栗,忽然意识到,我们现在没车回去了。
为了稍微嘚瑟一下,我晚饭前特意开车去接的周目。
微凉的空气中,周目给我披上他身上仅有的眼镜布,我感动地踹了他一脚又给助理打了个电话:
「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