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